浙江平阳县阻止公车私用出新招:全县除了公检法司等具有特别标志的车辆外,600多辆公车都被一致贴上“公车”标志,一同发布举报电话,让大众一同参加公车监督。这种长11厘米、宽8厘米、外观面为金黄色的“公车”标签,用强力胶粘贴在轿车挡风玻璃的右下角。对着车内的一面则印有“不允许酒后驾驭、不允许领导干部驾车、不允许公车外借、不允许用公车学习驾驭”等4句警示语。在平阳,只要是国家花钱买的,就归于公车贴标规模。(见2004年11月22日《新京报》报导)
近年来,公车私用在一些当地屡禁不绝,“把戏”也在不断创新。有的将公车当成“教练车”,你学我学他也学;有的“一人得车,全家运用”“一人掌车,全家高兴”,直至将“公车运用权”惠及其七大姑、八大姨;有的将公车车牌贴上“遮羞布”,一再用于婚丧嫁娶或到高级娱乐场所寻乐……来自某市纪委的一份查询材料显现,当时公车运用都会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领导干部公事运用三分之一,领导干部私用三分之一,驾驭员私用三分之一。
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和变相私用渐渐的变成了各级财政支出的沉重负担。为遏止此风延伸,一些当地纷繁出台了一些新招。本年6月,贵州省遵义市纪委、市监察局把“公车私用”归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从驻遵义的省市新闻单位中延聘了25位记者作为“遵义市党风廉政建设特邀新闻监督员”,发现公车私用行为时,可以直接进行现场摄影、摄像并了解有关状况,并将把握的状况及时向市纪委反应;现在浙江平阳给公车贴上“标签”,将公车置于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虽然有人质疑这些“超凡行动”是“把戏反腐”和心血来潮之举,但事实胜于雄辩。
据悉,“采纳这一行动后,平阳县的巨细排档、饭馆前已很难见到公车的影子”。这说明“贴标”之举给公车糜烂者带来必定的本钱和适当的心理上的压力,对扼制公车私用或许公车糜烂诟病不无效果。
公车私用现象实质上是公共权利的乱用,是利用职权获取个人私益,与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公共资产没有质的差异。但目前我国遏止“车轮糜烂”的文件和禁令显着过于“疲软”,不少当地大多是经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轻度处分,来力促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很少传闻有人为此丢官或被砸掉饭碗乃至走上审判台的。这样的工作假如产生在国外,惩办则是十分严峻的——前不久,意大利一省长由于用公车送妻子旅行(仍是自己付出汽油费),成果被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处了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遏止公车私用之类的“车轮糜烂”,要害不是短少禁令和“高压线”,也不是延聘新闻记者当监督员或贴上“公车”标签就能完事,更重要的是做好“下回分解”文章。就平阳的公车贴标“构思”而言,要真实收到实效,步出“把戏反腐”怪圈,一是在这项行动的可操作性上做好“跟进”文章。不然,即使公车上贴了标签,但大众又不是孙悟空,个个具有“火眼金睛”,凭什么来判别领导是“共用”仍是“私用”?还有,对那些“上有方针,下有对策”的变相“私用”者又怎么样断定查办?二是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使那些竟敢“闯红灯”者承当丢乌纱帽、上审判台的危险。假如不在“下回分解”上“刺刀见红”,不在治本上“真枪实弹”,再好的“构思”也是痴人说梦、坐而论道!